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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落实实验室安全常规检查制度,有效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维护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根据《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初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2023年2月17日,宿州学院教务处、科研处、保卫处、后勤与基建管理处和二级学院实验室管理人员构成的检查组对学院实验室进行了安全检查。
检查前,检查组在逸夫楼A318召开本学期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预备会,会上教务处副处长唐永刚就本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方案作了说明,详细讲解了实验室安全检查内容及标准,并明确分工。科研处副处长毛强强调,实验室安全事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责任重大,检查组成员务必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做好日常安全工作,确保校园稳定安全。
会后检查组分为两个小组,对理工科和文科类二级学院实验室分别进行了检查,通过查阅工作档案、实验室现场检查,从二级单位责任体系建设、安全教育培训、安全准入制度落实、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治以及实验室现场,对设有实验室的二级学院逐一进行检查,并对现场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要求各单位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并明确整改时间。学校将跟踪督促整改落实情况,实现闭环管理,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学校实验室安全稳定。(撰稿:段腾飞 编辑:邢雪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