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进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那么玉溪有哪些公租房可以申请,申请条件和材料手续有哪些?下面小编整理了相关信息,可供参考。
(相关资料图)
一、玉溪公租房申请条件
(一)具有本地户籍的人员或非本地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在本地有稳定工作的无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30平方米的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或单身人士,符合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收入条件的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人应当年满18周岁,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收入条件,原则上以本地区上一年度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收入为标准,两人以上(含两人)家庭月收入不高于家庭实际人数乘以本地区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本地区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三)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以家庭或单身人士为基本申请单位。家庭申请的,实行家庭成员全名制,由家庭确定1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提出申请,申请人的配偶必须共同申请,申请人及其配偶的父母、成年子女、单身兄弟姐妹以及其他具有抚养或赡养关系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户籍的,也可共同申请。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只限承租1套公共租赁住房。单身人士申请的,本人为申请人。未婚人员、不带子女的离婚或丧偶人员、独自进城务工或外地独自在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所在地工作的人员可以作为个人申请。
二、玉溪公租房申请材料及手续
玉溪市户籍申请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所需提交的资料
1、《玉溪市城镇保障性住房申请表》、《告知书》、《承诺书》;
2、居民身份证和其它户籍证明;
3、红塔区内的工作证明和收入证明(有固定工作单位的由单位提供,无固定工作单位灵活就业的不能提供收入证明相关材料的实行“承诺制”,由承诺人对收入情况的真实性负责);属于个体工商户的,提供1年以上营业执照及纳税证明附加经营门面照片。
4、婚姻状况证明(结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者法院判决书、调解书;离婚涉及子女抚养问题,且子女作为共同申请人的,需提供子女抚养关系相应证明材料;丧偶的提供原结婚证及死亡证明);
5、住房情况材料(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名下的不动产权证明、商品房及二手房购买合同等;红塔区内租住房屋情况,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或借住证明及房主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联系电话;租住单位宿舍由单位提供住房证明);
6、户籍所在地住房保障部门出具的未享受当地住房保障证明(实物配租以及租赁补贴)。
7、特殊人群、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还需提供相关证书和证明材料;
8、大中专毕业生提供全日制学历毕业证(毕业三年内工作、收入证明不属必须提供材料)
9、其他相关材料。
(注:以上规定材料属证明的提交原件,属证件、证书或合同的提交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
非玉溪市户籍申请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所需提交的资料
1、《玉溪市城镇保障性住房申请表》、《告知书》、《承诺书》;
2、居民身份证和其它户籍证明;
3、工作证明和收入证明
务工人员提供:具有人社部门和工作单位公章的新签或续签的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册和申请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从申请之日起往前计算 6个月以上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凭证;非本地注册的单位、公司派驻人员提供:总公司派遣证明、玉溪分公司提供工作和收入证明和从申请之日起往前计算 6个月以上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凭证。共同申请人有工作单位的一并提供相关工作、收入证明。
创业的人员提供:营业场所的实地照片和营业执照、完税证明,其中云南省籍人员从申请之日起往前计算1 年以上营业执照及完税证明、非云南省籍人员提供从申请之日起往前计算 3 年以上营业执照和完税证明;
4、婚姻状况证明(结婚的提供结婚证或者民政部门出具的结婚证明;离婚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者法院判决书、调解书;离婚涉及子女抚养问题,且子女作为共同申请人的,需提供子女抚养关系相应证明材料;丧偶的提供原结婚证及死亡证明);
5、住房情况材料(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名下的不动产权证明、商品房及二手房购买合同等;红塔区内租住房屋情况,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或借住证明及房主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联系电话;租住单位宿舍由单位提供住房证明);
6、户籍所在地住房保障部门出具的未享受当地住房保障证明(实物配租以及租赁补贴)。
7、特殊人群、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还需提供相关证书和证明材料;
8、大中专毕业生提供全日制学历毕业证(毕业三年内工作、收入证明不属必须提供材料)
9、其他相关材料。
(注:以上规定材料属证明的提交原件,属证件、证书或合同的提交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