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辽宁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印发的《辽宁省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年)》获知,该省将全面实施残疾学生从学前到高中阶段15年免费教育。为此,全省将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健全特殊教育保障机制,全面提高残疾学生资助水平,使每一名残疾孩子都能接受合适的教育。
《方案》规定,在幼儿园阶段,保育费实行先缴后补享受学前教育资助政策;在高中(含中职学校)阶段,享受相关免学费及国家助学金政策;在高等教育阶段,优先资助残疾学生、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在省属全日制普通高校注册就读、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辽宁户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和住宿费按照先缴后补的办法执行。
《方案》还提出全面推进融合教育,实现轻度残疾儿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零拒绝”。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方案》要求以县(市、区)为单位,逐一核实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数据,通过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普通学校就读、儿童福利机构特教班就读、送教上门等多种方式,落实“一人一案”政策,做好教育安置。
《方案》特别强调大力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到2020年,全部特教学校和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增加学前部或附设幼儿园,支持普通幼儿园接收残疾儿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