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在完善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方面,要健全学校安全教育机制,要逐步将安全教育知识内容纳入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
根据《意见》,学校要定期组织地震、火灾等应急疏散演练,中小学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幼儿园每季度开展一次。到2020年年底实现所有学校安装视频监控系统,有条件的要安装周界报警装置和一键报警系统,做到公共区域无死角。进一步健全警校合作机制,要将校园视频监控系统、紧急报警装置接入公安机关、教育部门的监控或报警平台。
对有不良行为、暴力行为的学生,探索建立由校园警务室民警或者担任法治副校长、辅导员的民警实施训诫的制度。对实施暴力情节严重,构成违法犯罪的学生,公安、司法机关指定专门机构或者专门人员依法处理;对犯罪性质和情节恶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必须坚决依法惩处。网络管理部门发现通过网络传播的欺凌或者校园暴力事件,要及时予以管控并通报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