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甘肃省教育厅印发《关于2022年全省中小学校、幼儿园秋季学期开学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各地要结合当地疫情防控形势,精准研判开学时间,实行“错区域、错层次、错时、错峰”分级分类开学,按照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的顺序依次开学,原则上全省高三年级按原计划开学、初三年级9月1日后安排开学、其他年级(幼儿园)9月5日后安排开学。
《通知》要求,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属地疫情防控要求。中小学校、幼儿园师生员工须提前7天返回居住地,教职员工须提前7天返岗,并开展连续7天健康监测。严格落实属地对从境外、中高风险地区返校或其他特殊情况师生员工的健康管理要求,返校前按属地防疫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重点对在校服务工作的宿管、保洁、安保、餐饮、绿化、基建等人员要追溯分析判断其个人及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行动轨迹,安全后方可入校。
《通知》要求,各学校、幼儿园要根据师生员工数量,结合应急方案做好口罩、消毒用品、洗手液、一次性乳胶手套、非接触式测温设备等常用防疫物资储备,储备数量为不少于1个月使用量。同时,在校(园)门口就近设置临时等候区和健康观察室,并在开学前对校园室内外环境实施全面的环境卫生整治,做好垃圾清理、开展预防性消毒、重点场所彻底清洁和通风换气等。
《通知》要求,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把安全教育作为开学第一课的主要内容,多渠道广泛开展安全教育、法治教育,增强广大中小学生(幼儿)安全防范意识,提升自我保护能力。同时,在属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协同高效落实好“四方责任”,要有序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进一步完善工作体系和应急预案,强化监测预警,加强学校(幼儿园)重点场所疫情防控,开展疫情防控应急演练,提升学校(幼儿园)服务保障能力、教育教学能力、疫情处置能力等,全力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健康和校园安全稳定。(记者 尹晓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