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出台的《陕西省“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初步建立陕西省高质量特殊教育体系。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7%以上。
陕西明确,做好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采取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和送教上门的方式,适宜安置每一名适龄残疾儿童。鼓励2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区)办好一所达到标准的特殊教育学校。未建立特殊教育学校的县(市、区)要通过在普通学校开设特殊教育班的方式,保障辖区内应安置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入学。保障儿童福利机构和康复机构内具备接受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中小学教育并纳入学籍管理。
鼓励普通幼儿园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就近入园随班就读,推动特殊教育学校和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普遍增设学前部或附设幼儿园。着力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高中阶段特殊教育,支持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接收残疾学生随班就读。省级示范特殊教育学校应于2025年前设立学前部和中职部(高中部)。
陕西要求,加强普通教育和特殊教育融合。推动职业教育和特殊教育融合。将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项目纳入各级各类教育工程项目统筹实施。落实并提高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从2025年起,将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提高至每生每年7000元。落实残疾学生每生每年不低于200元(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适当提高标准)的特殊学习用品、干预训练和交通费补助。
加大特殊教育教师和特殊教育领域硕士、博士研究生培养力度,落实师范类专业开设特殊教育课程内容的要求。配齐配足特殊教育教师和必要的康复、心理健康教师及医务人员。各地新招收的特殊教育教师一般应为特殊教育相关专业毕业生,严控非特殊教育专业教师转岗到特殊教育学校任教。教师职称评聘和表彰奖励要向特殊教育教师倾斜。(记者 冯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