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分公司和子公司,一定会有人问,我注册哪个公司,才能少交税,或者更好的享受一些优惠政策。这是大家经常遇到的问题。
昨天的文章我们说,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分公司因不具有法人资格而必须与总公司汇总缴税,而子公司则为独立核算独立申报。
(相关资料图)
于是,这里就产生了一项差异子公司可以独立享受小微企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而分公司必须与母公司汇总后才能确定是否满足小微企业条件,无形中提高了优惠的适用难度。
张三经营着一家知名餐饮企业,他计划2022年在其他城市开设20家分店,由于都是新成立的,初步预算这20家分店每家利润不到100万元。那么,开设的20家分店是设立分公司还是子公司更有利于公司发展呢?
由于分公司在计算税款时是汇总缴税的,汇总后利润显然超过了小微企业的标准,故而不能享受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需要按照25%来进行缴税。
因此,20家店合计缴纳企业所得税为500万。
由于子公司为独立计税,所以每个子公司从人员数量还是收入方面都符合小微企业标准,可以享受小微企业税收优惠,需要按照5%税负缴纳企业所得税。
因此,20家店合计企业所得税=20*100*5%=100万元
所以从节税方面来看,此时成立子公司会更加合适。节税大约400万。
从上述案例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当经营相对稳定盈利时,可考虑设立子公司,或者下属企业在开设的不长时间就可能盈利,或者是很快就能够扭亏为盈的情况,那么此时设立的子公司不仅有独立法人资格,还有机会享受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但实务中,新业务以分公司形式存在往往更节税。因为在分支机构设立初期,往往很长一段时间只有支出没有收入,容易发生经营亏损。
这种情况下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是可以合理减轻总公司企业所得税负担的。但风险极大的业务还是更适合成立子公司,以隔离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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