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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教育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推动构建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艺术人才选拔评价体系;要推进高校艺术类专业内涵发展,推进高水平艺术院校艺术类专业培养具有丰厚文化底蕴、突出专业能力的拔尖艺术人才,并对进一步深化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改革作出了明确部署。从文化素养视角探索音乐专业高考招生改革及对中小学教学的启示,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高考中的艺术专业考试,简称“艺考”,是艺术特长生升学的主要路径,以音乐专业考试为例,主要是对声乐、钢琴(乐器)、乐理、视唱、练耳能力进行考核。音乐院校的高考录取分数由文化课分数和专业课分数组成,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统考成绩都达到所在省份艺术类专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统考成绩按比例计算综合成绩,进行平行志愿择优录取。《意见》发布后,高考文化课成绩所占比例提高,原则上要求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占比不得低于50%。这就意味着,音乐高考由原来的文化课划线录取变为文化课占据“半壁江山”,文化课成绩的重要性更加凸显。 音乐高考将文化课提升到如此高度,充分说明文化素养对于学生成长发展的重要性。《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提出音乐学科核心素养主要包括审美感知、艺术表现和文化理解三个方面。其中“文化理解”素养要求通过音乐感知和艺术表现等途径,引导学生理解不同文化语境中音乐艺术的人文内涵,旨在通过音乐课程教学活动,引导高中生理解中华民族音乐的博大精深,把握其丰富的精神文化内涵,坚定文化自信;引导学生以平等心态认识其他国家的音乐文化并能认识到世界音乐文化的多样性。 高考对文化课成绩的重视,直接引导和推动了高中音乐课程教学的改革。 在过去,对音乐高考生的文化课成绩要求明显低于普通考生,客观上导致部分家长和学生把艺考视为高考的“捷径”,蜂拥报考,挤占了真正具有音乐专长的人才的机会。而如果过于强调文化课学习,则有可能导致弱化音乐专业课学习,因而在提升学生文化素养导向下,平衡文化课与专业课学习就显得尤为重要。 如何通过课程教学改革,平衡二者的关系,提升音乐高考生的文化素养呢?笔者有以下四点建议。 其一,探索“以乐育德”“以乐启智”“以乐健体”“以乐塑美”“以乐促劳”的音乐课程内容结构,促进学生全面发展。音乐教育并非单一的美育,美育也非孤立地存在与发展。音乐艺术的情感体验可与德育相结合,音乐的创作实践可与思维训练相结合,身心健美导向下的音乐可与体育课程内容相融合,体现劳动场景和劳动精神的音乐可与劳动课程内容相融合。这种基于音乐学科本体基础的“五育”融合课程结构,有助于平衡文化课与音乐专业课之间的矛盾,有利于提升学生的综合文化素养。 其二,实施“音乐基础+音乐审美体验+音乐专项特长”的教学模式改革。首先,要站在学生个体发展的角度,引导学生基于自身生活与学习经验积累,自主建构与生活紧密联结的课程知识,实现从对音乐知识的感性认知到理性辨析的转变,进而提高文化理解素养。其次,要变革以往简单的示范模仿式的教学体验方式,实施基于学生具身认知的审美体验教学,引导学生充分运用多种感官,有意识地将自身对音乐的切身感受融入欣赏体验中。比如,从音乐的旋律、节奏和音色等表现要素的变化中体验音乐的美感所在,体悟作品的表达意图;从音乐表达的情感、情绪变化中了解作品的思想与意念,与音乐作者产生共鸣。再其次,要基于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实施“音乐专项特长”教学,根据不同学生的需求分层展开音乐基础、音乐审美体验的教学,尤其需要通过精心组织音乐会、演唱会、作品发布会、艺术节等表演实践活动,为这部分有专项特长的学生提供展示自我的机会,增强其学习的自信心。 其三,在遵循美育规律基础上开展素养导向下的学习评价。在评什么的问题上要找到音乐专业知识、技能与文化素养的结合点,让学生在音乐与不同学科横向联系的学习中增强文化理解能力。比如,在考评学生对欧洲古典音乐的认识时,可以考查学生对音乐与历史文化之间关系的认识;在考查学生作品表现时,可以综合评价学生对原有音乐材料的评鉴能力和对该音乐作品本身所反映文化的感知水平。在怎么评的问题上,除了运用常规的分数、等级量化外,还应该重视用“音乐成长记录册”等方式对学生学习过程进行表现性评价,以全面准确地反映学生文化素养发展的整体情况,为后续的课程教学改进提供参考。 其四,改革艺术教育师资培养模式,提升高中音乐教师队伍的整体文化素养。顺应音乐高考招生变化,有效提升高中音乐生的文化素养,需要有一支具有较高文化素养的音乐教师队伍。为此,要优化音乐师范生培养模式,在课程设置上要兼顾文化课与专业课的学习,防止重音乐专业课轻文化课或重文化课而轻音乐专业课的片面倾向,同时完善音乐师范生实习机制,增强学生的职前音乐教学能力;完善高中音乐教师培训与学历提升机制,让更多音乐教师在培训、访学和学历晋升中增强自身的文化素养;在进行教育学、心理学和音乐课程教学培训基础上,鼓励具有音乐特长的其他学科教师和民间艺人、音乐文艺工作者兼任音乐教师,带动音乐教师队伍文化素养的整体提升。(作者系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博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