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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实现“幼有善育”,办好人民满意的学前教育,日前,上海市托幼和学前教育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合制定了《全面建设高质量幼儿园的实施意见》,力求到2025年总体上促成学前教育发展机制更加科学有效、发展过程更加可观测可持续、发展结果质量人民更满意,全市学前教育整体水平在现有基础上全面提升。 《意见》聚焦抬高底部,从区域资源布局、园舍管理、保育教育、园舍条件、队伍素养、服务能力等方面整体提升全市幼儿园的办园质量。 根据《意见》,到2025年,区域内公办园全部建成高质量幼儿园,民办园全部达到普通幼儿园办园标准。各区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不低于80%,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不低于95%,各级各类幼儿园班额达标率为100%。支持新建公办园高起点建成高质量幼儿园。建成若干个紧密型学前教育集团,带动区域整体发展,街镇集团化办园覆盖率为100%。 《意见》明确,每所公办园至少配备1名高级教师,专任教师接受专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95%。各类幼儿园配足配齐保教队伍,建立优秀教师流动机制,整体提高保教队伍专业水平。各区开设托班的园所占幼儿园总数的比例不低于85%,其中新建、改扩建幼儿园按照建设标准开设托班。幼儿园入学准备教育覆盖率为100%,家庭科学育儿指导服务覆盖率为100%,幼儿家庭和教职员工满意度持续提高。扩大开门办园空间,支持园所充分运用社区优势资源丰富幼儿一日生活,开展多种形式的家园社互动,形成园所、家庭、社区合力育人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