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天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很多家长都在后台询问
疫情停课期间
幼儿园已缴纳的学费和生活费能退吗
针对这个问题
云妹子咨询了毕节市教育局
一起来看看
根据《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黔教发[2020]39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省教育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规范民办教育收费行为暂行办法〉的通知》(黔发改收费[2015]2133号)文件要求,疫情期间各级各类幼儿园需按月收取保教费和生活费,如果违规跨月收取的费用必须清退。
如果是按月收取费用,则按照2133号文件规定执行,即:保教费当月缴纳后连续15天以上(含15天,含法定节假日)未入园的,按70%清退保教费;
伙食费当月缴纳后连续5天以上(含5天,不含法定节假日)未入园的,按幼儿当月应在园天数,计算出幼儿实际在园天数进行伙食费退费。
除此以外,还可以采用抵缴下月费用的方式退费。
记 者:吴 芳
编 辑:吴 芳
编 审:吴春妹
监 制:李德品
总监制:朱光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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