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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不同意不能医美 为未成年筑牢防护网
未经监护人同意,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医美”服务;网络产品和服务应有“防沉迷”功能;除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外,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剧本娱乐活动;学校应当防控校园欺凌;依托12345市民服务热线建立未成年人保护热线,设置专席人员……11月24日上午,北京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对《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草案)》进行一审。此次修订草案对社会关注度极高的校园欺凌、网络沉迷、未成年人“医美”等问题均予以回应。
青少年是家庭的未来和希望,更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北京市一直重视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始终坚持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优化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此前,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已经修订了三次,根据实践变化和未成年人成长需要,在家庭、学校、社会、政府等多个层面制定了具体的保护细则。但随着社会发展,一些新问题逐渐涌现,成为妨害未成年人权益的新隐患。
比如最近频现网络的校园欺凌问题,在给受欺凌的孩子造成严重的身心伤害、留下沉重的阴影的同时,也给双方家庭带来恶劣影响。网络沉迷同样是大问题,随着互联网的发展,青少年获取网络资源越来越容易,虽然不少游戏公司已经出台了防沉迷系统,但违规情况依然层出不穷,给未成年人学习生活带来严重影响。此外,随着医美行业的发展,未成年人也成为医美机构重点开发的对象,一些未成年人经不住诱惑,早早介入文身、医美等,由于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未成年人医美乱象频出……
社会各个方面都在呼唤制定或修订法律法规,为未成年人搭建更加严密的“保护网”。北京的此次修订,把近年来未成年人成长过程中出现的新现象、现实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纳入法律框架内,从网络生活到校园生活、社会生活,构建起全链条、全方位的保护屏障。违反相关法律的主体将依法受到严惩,比如不经父母同意提供文身服务的,将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停业整顿,可以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保护未成年人,尤其需要防患于未然。值得一提的是,此次修订草案不仅抓问题,也抓预防,保护未成年人不仅在伤害发生时,更通过明确的法律提前防范问题的发生。比如依托12345市民服务热线建立未成年人保护热线,可为未成年人提供心理健康、法律维权等咨询服务,有助于消解未成年人成长过程中的心理困惑,引导其树立正确的三观、抵御不良思想和风气的侵袭。
徒法不足以自行,在青少年成长这条道路上,需要家长、学校和社会共同配合,一起为未成年人撑起法治蓝天。
来源:北京晚报
作者:张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