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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家卫健委消息,进一步做好保障儿童用药工作,促进儿童适宜品种、剂型、规格的研发创制和申报审评,满足儿科临床用药需求,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医保局和国家药监局,通过组织专家遴选、社会公示等,研究制定《第四批鼓励研发申报儿童药品清单》。第四批清单有24个品种,涉及30个品规、9种剂型,覆盖神经系统用药、消化道和新陈代谢用药、抗肿瘤药及免疫调节剂等治疗领域。
主要有四个特点:一是突出临床用药需求。清单中绝大多数药品国内暂无通用名上市,有助于填补国内用药空白;二是贴近儿童用药特点。多为口服溶液剂、鼻用散剂等低龄儿童适宜剂型,且同品种下规格更为丰富,能更好匹配不同年龄段的儿童用药需求;三是关注罕见病患者群体。经多部门组织专家遴选论证,听取临床一线意见,遴选药品中包括了部分罕见病用药;四是兼顾企业研发积极性。清单遴选过程中,通过数据分析和专家论证等方式综合评估了品种潜在的临床应用前景和市场空间。
为保障鼓励研发申报儿童药品清单的顺利实施,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医保局、国家药监局建立跨部门信息共享、沟通会商和协同创新机制,分别按职责和鼓励研发申报儿童药品政策要求,推进鼓励研发申报儿童药品研发、注册、生产、使用、报销等配套政策衔接协同。
科技部门加大鼓励研发申报儿童药品的科研扶持力度,引导提升我国儿童药品研发综合水平。工业信息化部门鼓励儿童药品相关产业项目建设,支持儿童药品产业发展。卫生健康部门加强鼓励研发申报儿童药品的科研项目扶持和合理使用指导,优先考虑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医疗保障部门优先将鼓励研发申报儿童药品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