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在我国反腐倡廉工作不断推动的过程中,很多违纪违法干部都被给予了最为严肃的处罚,纵观这些被处罚的干部中,无外乎沉沦在权力、金钱和美色这三种诱惑中,令人感到十分的气愤。
(相关资料图)
被爆与32名女下属有染,受贿1.36亿,上海“大老虎”结局引人深思
接下来我们就以实际案例为大家介绍一位大贪官:任职期间大捞特捞1.36亿、与32名女下属发生不正当关系的顾国民。
据公开信息显示,顾国明出生于1967年,上海人,大学学历,自1989年开始工作,历任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国际业务部科员、资金科副科长、科长,总经理助理、上海巴黎国际银行董事、常务副总经理等职务;
其在20023年就担任工商银行上海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直至2015年成功晋升为行长一职。
我们都知道作为四大行之一的工商银行,其自身的实力我们暂且不说,能够在上海市担任分行行长一职就足以证明顾国民的个人能力,但同时我们也知道在银行工作,尤其是作为银行的领导,能够接触或面临的诱惑是很多的,一旦自己的原则性和纪律性动摇,那么势必会造成极其严重的后果;
显然顾国明并没有把持住自己,根据相关信息显示,这位“位高权重”的行长,在2005-2008年担任工商银行上海分行行长的时候,大肆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或者影响,在工程承揽、干部任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36亿元(其中1.31亿元为其主动交代)。
述(最多18字除此之外,根据相关信息显示,顾国明在接受调查期间曾将其潜规则的32名下属女干部供出,从其潜规则32名女干部竟没有一人举报的情节中我们能够得到很多信息 ,一方面可见顾国明的“手段恶劣”,另一方面则体现出这些女干部为了保住工作而不得不屈服于顾国明“淫威的心酸”。
此事虽然是网传,但是根据相关部门发布的违纪违法事由通告显示:顾国明确系存在“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为关系人"量身定做"选拔任用方案;严重违反生活纪律,道德败坏”的事由,由此可见其情节的恶劣。
检察机关依法对其提起公诉,此案件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顾国明对检察机关所指证的犯罪事实并不否认,并当庭认罪悔罪,在考量其主动交代等情节下,最终法院判决:
顾国明犯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全部财产。
其实像顾国明这样无原则、无纪律的干部也是屡见不鲜,如近期被“双开”的黑龙江民政厅党组成员周宏、广东省供销合作社原党组成员、理事会主任李朝阳等,在其的违纪违法事由中都提到了以权谋私的事项,令人感到十分的气愤。
今日话题:大家如何看待顾国明所涉及的违纪违法事由,欢迎在评论区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