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部本级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10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将辽宁省2022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共1771人(名单附后)。
公示期为2023年1月30日至2023年2月8日。
名单所列人员在考试报名时均签署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承诺书》,承诺已知晓告知事项;已符合报考条件;填报的信息真实、客观;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理。
【资料图】
公示期间各级人事考试部门将对成绩合格人员报考资格进行核查核验,同时集中接受对公示人员的监督举报。举报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实事求是。不得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有意诬陷。如有诬陷等行为,一经查实,将追究举报人责任。
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合格成绩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举报电话:12333-0
附件:2022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名单
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3年1月29日
扫描/长按二维码可帮助顺利通过考试 了解执业药师查分时间 下载执业药师历年真题 学习执业药师精华考点 学习执业药师经验技巧万题库下载丨微信搜索"万题库执业药师考试"
相关推荐:
2022执业药师成绩查询时间及入口※ 查分提醒 ※ 成绩管理规定
2022执业药师考试合格标准※ 执业药师合格证书领取时间
2022年执业药师考试真题及答案| 执业药师考试历年真题
执业药师万题库估分|关注微信,考后对答案看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