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司法部关于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司发通〔2019〕5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71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将我区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补考)拟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共872人(名单附后)。
名单所列人员在考试报名时均签署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承诺所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公示期为2023年3月11日至2023年3月20日,公示时间10天。
(相关资料图)
公示期间集中接受对拟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举报电话:0471–6601168、6600198、6288819
举报邮箱:nmgrskszx@126.com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补考)拟合格人员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院
2023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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