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孩子的问题,很多家长和老师束手无策。其实,只要遵循“无错推断”的原则,孩子的错误都是可以解决的。所谓无错推断,主要是参考国外法律的无罪推断原则推理而来,其大意是,假定嫌疑人无罪,只要找到其任何无罪证据,就可以证明其是无罪的。借鉴这一做法,无错推断原则,就是假定学生不会犯错误,家长或老师只要找到孩子无错的理由,就可以证明孩子是无错的。
根据无错推断原则,我把学生的错误分为四类。
第一种是无知的错误——孩子不知道自己做错了。家长或老师只要给孩子讲清道理,告诉孩子错在哪里,以后注意就可以了。
我曾发现一个一年级的小朋友在教室外面被老师罚站,我问他为什么被罚,他说不知道。我问:“你出来之前做了什么事?”他说:“我看见前面女孩的发卡非常漂亮,我想把它拿下来,结果拿的时候,她哭了。”我问:“她为什么会哭呢?”他说:“可能弄疼她了。”我问:“你拿发卡的时候,她在干什么呢?”他说:“她在认真听课。”我说:“人家在听课,你弄人家发卡,人家当然不开心啦。”他说:“我明白我错在哪里了,我不该在上课的时间拿她的发卡,那下次我下课的时候拿。”我说:“下课的时候拿就合适吗?”看孩子不吭声,我接着问:“比如你家有个好东西,我喜欢,我就可以拿走吗?”他说:“不可以。”我问:“该怎样拿别人的东西玩?”他说:“我跟她去商量,她同意我再去拿。”我说:“你真聪明。”
这样启发下来,这个孩子逐渐明白自己错在哪里了,他以后就不会再犯类似的错误。相反,如果家长或老师不问青红皂白把他批评一通,他还是不知道自己错在哪里,以后还会犯类似的错误,甚至会因为家长或老师“无缘无故”的批评,而变得不讲道理。
第二种是无能的错误——孩子因为能力不够而导致做的时候出现错误。这时不仅不该批评,有时候还要表扬他。这时,家长或老师要告诉孩子,以后再做这种事情之前要考虑一下,看看自己能做好吗,不能做好先不要急着去做,否则就可能导致错误。
比如,孩子想端水给父母喝,但是不知道水杯很烫,杯子掉地上摔碎了,这时,家长或老师就不应该批评孩子。同样,孩子因为基础差、作业太难或太多等主客观原因而未能完成作业,去批评他就不合适。
第三种是有意的错误,比如,某同学骂了另外一个同学,被骂的同学便打了他一巴掌。他可能是这么想的,别人对自己不好,我也应该对别人不好。如果家长或老师这样告诉孩子:“骂人当然不对,你这样做就是正确的吗?”孩子就会想:“是啊,别人骂我,我不应该动手去打别人。”这样问题就迎刃而解了。这种错误也不需要批评。
第四种是恶意的错误——孩子明明知道是错的还故意做。我认为这也不应该怪罪孩子。孩子之所以跟家长或老师对着干,之所以故意犯错,一定是家长或老师的行为让他厌烦或者痛苦了,他才故意犯错让家长或老师生气。或者因为家长、老师看不到自己的优点、不关注自己,故意找茬让他们关注自己。对这样的错误,家长、老师要反思自己的行为,必要的时候还要向孩子道歉。
总之,归类分析之后,我们就可以理解孩子的行为,不用批评的方式来教育孩子,孩子会进行自我教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