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沈德咏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沈德咏虽到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主动交代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赃款赃物大部分已追缴,且揭发他人犯罪,具有重大立功表现,但鉴于其长期在最高人民法院担任要职,执法犯法,非法干预司法活动,严重败坏司法形象,破坏司法公信力,并插手干部人事提拔调整,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依法不足以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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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报道
此前,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消息:经查,沈德咏丧失理想信念,背弃职责使命,罔顾党中央三令五申,大肆干预插手司法活动,从公平正义的守护者沦为法律秩序的践踏者,严重破坏司法公信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违反组织原则,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中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公器私用,纵容默许亲属、秘书利用其职务影响充当司法掮客,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丧失纪法底线,执法犯法、靠案吃案,大搞司法腐败、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案件处理、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公开资料显示,沈德咏生于1954年3月,江西修水人,1977年12月参加工作,1972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刑事诉讼法学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学位。他曾在最高人民法院工作18年,曾任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正部长级)、常务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职。
根据其官方履历,沈德咏还曾担任过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江西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常委、副书记,上海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等职。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2022年3月发布消息,沈德咏被查。成为2022年首个被查的正部级官员。在任职最高法常务副院长期间,沈德咏曾多次谈及反腐败工作。
2015年8月,他曾以“浅谈共产党人的人格力量”为主题,为最高法全体干警及各刑事审判庭领导班子成员上了一堂党课,他提到“要涵养正气,为人堂堂正正,为官清清白白,坦坦荡荡”“自觉按原则、按规矩办事,不搞团团伙伙、宗派主义”。
按照媒体公开报道,2018年6月,离任最高法之际,沈德咏曾通过最高法全体干警的办公平台发了一份《离职告别书》,他提到“根据我的诚恳请求,中央决定提前一年左右的时间,免去我在最高人民法院担任的各项职务。”
“此时此刻,要说一点点失落都没有,那显然是自欺欺人的说法,毕竟是壮志未酬身先老,主动选择退出,既是一种自觉,也是一种无奈。”
《离职告别书》中,沈德咏称,在北京东交民巷27号这所大院,前后20年,我始终如一、问心无愧,真实地做了一回自己,真实地感受到了那种累并快乐着的感觉。
“我在这个岗位上已经坚守了18年,尤其是在常务副院长的位置上坚守了创纪录的10年零2个月,这是一个难度不小、风险不低的岗位,我自认为基本上做到了立足岗位、守好本分、尽力而为,没有贪渎擅权,没有媚上欺下,没有揽功诿过。”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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